問:何種懲罰方式能讓小孩知道錯誤,並對他們造成最小的傷害?
答:(黃世宜)關於懲罰孩子的方式 ── 我的個人原則是絕不體罰。
肉體上的疼痛是絕對避免的基本底線。事實上,坦白說,我自己也從未懲罰過孩子,連言語上,我都捨不得用言辭來責罵。據我所了解,各種教育理論有不同的懲罰方式,但我個人的體驗是,懲罰只是暫時性的紓解親子壓力,但對孩子認識錯誤,從基本解決問題,沒有幫助。
我的做法您可以參考,但我承認,需要花更多的時間和耐心。
例如:小孩在大賣場撒賴哭叫,堅持要買喜歡的玩具或零食。
孩子犯錯時,他正處在一種焦慮跟生氣的狀態,在這個情況下,任何一個人腦子發熱的時候,任何的解釋都聽不進去,懲罰也只是收到暫時性的嚇阻效果而已,與其造成無謂的心靈或肉體傷害,還不如不要。
我建議,孩子犯錯時,先等風頭過去,等到雙方心境都可以平和說理的時候,才表達父母不滿的立場,以及解釋「為什麼錯誤之所以為錯誤」的原因,很坦白地說明父母對這個錯誤的底線。在說明道理的時候,注意措辭,不要用威脅恐嚇的口吻,比如:「你下一次這樣我一定會打你之類」,而是要完完全全,把孩子當作跟自己一樣平等地位的大人,講理。
很多人認為幼兒年紀太小,無法理解,其實完全不然。孩子正處於認識外界遊戲規則的時刻,無論是在語言發展、生活習慣等各方面,都需要大人給他們正面而持續的刺激。所以,用大人的邏輯以及語言詞彙,跟孩子說理,其實對孩子的教育養成是非常有幫助的。